协力组织:滋贺儿童中国语教室
协力赞助:
日亜国際コンサルティング株式会社
株式会社サンカラーシッピング
日中文化艺术专门学校
学友外国语学院
Feiyu Japan株式会社
HOTEL郷-国際観光旅行康養交流会所
一般社团法人 中华学院
一般社团法人 西日本辽宁总商会
一般社团法人 西日本大连总商会
一般社团法人 西日本湖南商会
西日本辽宁同乡会
大阪大连同乡会
西日本中国西北同乡会
关西西南同乡会
日本关西新疆同乡会
滋贺华侨华人总会
株式会社 IKOU
一般社团法人 大阪福建同乡会
日本河南同乡会西日本分会
日本山东同乡会关西分会
一般社团法人 爱媛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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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赛程
1.承办申请、海外赛事:1月6日至5月1日。
请有参加意向的机构及个人填写报名申请,报名通道将于2月24日开放。承办机构将获取朗诵大赛专属页面中相关学习资源,充分利用朗诵专题页面中提供的资源,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练习,承办方会在专属微信群中回答协力承办机构和参赛选手提出的相关问题。
承办机构根据当地情况组织线上或线下比赛,并根据当地需要决定举办复赛。
承办复赛:4月29日
复赛地点:大阪多元文化中心
(注:1月6日至2月15日主办方陆续审核承办申请,发放承办授权书,收到授权书的机构组织开展区域性赛事活动,承办机构在4月15日前提交《初赛参赛选手统计表》,主办方于4月21日前告知各机构进入决赛的名额,5月1日前提交《决赛选手作品信息表》及视频)
2.全球总决赛:5月2日至6月1日。
主办方根据各承办机构实际参赛人数按比例分配的决赛名额,组织专家按比赛规则对决赛作品进行评审。
3.优秀作品展播、公布获奖名单、发放获奖证书:6月10日至7月5日。
4.朗诵集结营:7月至8月。
主办方将邀请部分优秀选手及指导教师来华参加为期12天的朗诵集结营(往返国际旅费及落地点抵离集结点的机票费用自理,抵达集结点之后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集结营具体日程安排待定。
三、比赛规则
1.参赛资格。
在海外出生或在海外定居的3岁至18岁华裔青少年(在华校就读的非华裔青少年亦可报名参赛)。
2.组别。
大赛只设个人项目,不设集体项目。设置4个组别:
(1)幼儿组:3-6岁(2018.8.1至2022.7.31期间出生);
(2)少儿组:7-10岁(2014.8.1至2018.7.31期间出生);
(3)少年组:11-15岁(2009.8.1至2014.7.31期间出生);
(4)青少组:16-18岁(2006.8.1至2009.7.31期间出生)。
除幼儿组外,其他3个组别的参赛选手截至比赛启动时,须在海外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
3.作品选择。
选手可选诵中外文学艺术作品,或自创作品,避免涉及易引发争议的敏感话题。
4.语言要求。
为突出华裔青少年身份特征,选手在朗诵中可少量使用住在国官方语言(不超过作品总时长10%),并在其后以中文译文诵读;选手可部分使用在中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方言(不超过作品总时长20%),如粤语、闽南语、潮州话、客家话、福州话、温州话、青田话等南方语系方言,并在其后将方言内容以汉语普通话诵读。
5.背景音乐。
选手可选用纯旋律音乐作为朗诵背景音乐。
6.影像要求。
作品视频须一镜到底,横屏拍摄,MP4格式,幼儿组作品时长不短于60秒,其余组别作品时长不短于90秒。以作品名称+选手姓名+参赛组别命名。
7.奖项设置。
等级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
单项奖:按组别设置最具潜质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形象奖;
优秀组织奖:主办方根据承办机构对赛事的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8.奖励办法。
(1)根据比赛成绩和各机构参赛选手数量分配集结营名额。
(2)向晋级决赛的选手颁发电子版荣誉证书,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纪念证书,纪念证书由日本樱之华中文学校承办机构发放。
(3)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国务院侨办网站、“云上华文”平台、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展示,基金会也会将优秀作品向国内各大媒体进行推荐。
9.宣传要求。
承办机构及联合承办机构要注意收集赛事过程各类素材,加强对赛事的宣传,积极扩大赛事影响。
四、特别声明
1.选手提交参赛视频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选手在视频中的肖像使用权,主办方承诺视频仅用于与大赛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
2.参赛选手按照年龄分组报名,不得降级虚报组别;请勿在不同承办机构重复报名参赛,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主办方享有赛事全过程的其他权益。
4.主办方享有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微信ID:➕819069773681